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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和苑一期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07-26

萝岗和苑一期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萝岗和苑一期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KGSF(ZB)-20231744)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萝岗和苑一期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GSF(ZB)-20231744

3、招标数量:1项,本次招标共确定1家中标单位。

4、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的相关内容 。

6、最高限价:人民币6804000.00元(含税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营业范围须包含建筑物或楼宇清洁服务类及绿化管理、养护服务类等相关业务(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提供相关资料截图)。以分公司身份参加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

4、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17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按“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727日至2023年82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1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817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1710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8171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1室

5、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信息发布和结果公示网站

招标信息和结果公示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p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城壹宜居平台(www.c1yj.com)上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投标人在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3号越秀财富世纪广场301房自编之一A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20-85673152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26227044

邮箱:23814171@qq.com

 

 

 

 

招标人: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壹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萝岗和苑一期保洁、绿化及垃圾分类服务采购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服务质量问题;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本公司与招标人单位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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