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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加强交流、促进互学互鉴,我部梳理了各地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验


政策措施

要举措

体做法

新运行 维护工作 机制

(  )推行污 水处理“厂网 一体”运行维 护

1.城市政府成立市级排水公司,结合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设置分 (子) 公司,或以行政区为单位成立区级排水公司,统一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污水 处理厂、污水管网等设施,统筹拨付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和污水管网运维 费用。(北京市、重庆市、广州市、深圳市、苏州市)
2.城市政府将既有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与新建项目打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统一建设和运维,实现“厂网一体”运维。(九江市、芜湖市)

()以排水 分区为单元 开展雨污分 流工作,确保 成效

依据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以排口排查为基础,明确溯源排查工作责 任主体,开展达标排水单元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城市排水主 管部门定期对各区“排水单元达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步实 施小区与市政管网的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覆盖所有 源头小区,干一片、成一片。对实施雨污分流的区域以“雨水口无污水排 放、污水管无雨水混接”为验收标准,确保工程成效。实施雨污分流的区 域,逐步“打开”截污闸 (堰) ,恢复雨水通道,实现“污水入厂、清水入河”。(浙江省、江苏省、广州市、深圳市)

化管网 运行维护 保障

()制定管 网养护定额, 财政足额保 证

1.印发省级排水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明确各类排水设施养护维修 工程项目费用标准,包括排水管渠铺设、检测、维修、疏挖、清洗和检查 井等维修、清淤、安全防护等养护维修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各项工作的基价, 合理确定设施养护维修工程费用,保障排水管网运维经费有据可依,财政 部门按照定额制定排水管网养护单位预算,足额拨付养护资金。( 河南省、 重庆市)
2.根据城市排水管网养护定额以及近年的实际养护成本,每三年核算 一次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综合单价,并按照“综合单价×养护公里数”的方 式,计算城市排水设施日常养护费,纳入政府购买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中, 由市财政足额保障。(广州市)
3.根据实际运维需求,通过合同约定维护养护经费标准,纳入财政预 算予以保障。( 南宁市、芜湖市)
4.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污水管网资金来源。每年将污水管网更新改 造和运维经费列支专项预算,从污水处理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 出让金按比例列支。(济南市)

()污水管 网养护按效 付费,提高污 水收集效能

1.将各区污水处理费统一收缴到市级财政,与政府补贴统筹用于全市 管网运行维护费用。市级排水主管部门建立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经 费标准、质量标准、考核办法、付费办法等配套文件,并建立激励合理、 管理精细、使用高效的污水管网养护费用拨付机制, 由市级排水主管部门 统筹考核各区排水管网养护成效,按效付费,避免市级排水公司与区财政 多头对接,有效解决区级资金难以落实的问题。(广州市)
2.建立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效能挂钩机制。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与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服务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将污 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染物削减量、管网和泵站运行水位、污水溢流情况等指标纳入协议约定的绩效考核体系。(广州市)

(  )加强小 区排水监管, 统筹市政排 水和小区排 水管理

1.建立排水监管进小区相关制度, 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 的小区开展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雨污混错接等问题,提出问题整改清单, 移交区排水主管部门、街道及所在区市政管网运行维护单位,监督责任单 位整改落实。( 苏州市、常州市)
2.开展楼宇排水立管治理专项工作,减少立管污水、雨水混错接。制定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新建、改建住宅,建设单位未在住宅阳台
(露台) 设置污水管道的,由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苏州市、常州市、扬州市、无锡市)

善排水 管理相关 法规政策

(六)通过排 水立法强化 污水设施运
维管理

制定城市排水条例,明确全市各级各类排水设施的运行管理责任单位。 对具有城市公共排水服务属性但权属不明的污水管网等设施, 由政府指定 运维主体并明确管理要求。(深圳市、苏州市、无锡市)

( 七 )建立排水户分级管 理制度,优化排水服务

1.制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排水类型和排水设施接入情况,对排 水户实施分类分级的差异化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排水户排水设施运行养护 要求。按照排水行为影响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程度,将排水户分为重 点一类、重点二类和一般排水户,实行不同频次的证后监督检查。对重点 排水户“严进严管”,抓住“关键少数”;对一般排水户,结合实际情况实 地抽查检查。依法有序推进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以下简称排水 许可) 的核发和管理工作,实现排水许可“应管尽管”。(广州市)
2.针对“点多面广”的餐饮店面未办理排水许可问题, 以街区片区、 道路街巷为单位全面开展店面商户排查, 同时简化排水许可办理流程, 由 排水户填写基本信息改为工作人员核实填写,有效解决群众“不懂办、不会办”的问题。(漳州市)

建立城市 黑臭水体 治理长效 机制

(八)建立城 市黑臭水体 治理成效和 污水直排口 消除动态评估制度

1.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半年或季度为周
期,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 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建立防止返 黑返臭的长效监督机制。(甘肃省、贵州省、陕西省)
2.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暗访、监测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容易
导致水体返黑返臭风险点位进行通报,督促地方整改。(浙江省)

(九) 以城 黑臭水体流 域为单元,建 立长效机制

1.以主要城市水体为单位,建立以河道流域为单元的管理机制,明确 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流域内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工作。 由城市排水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行动,对“散 乱污”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广州市、深圳市)
2.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和返黑返臭预警提醒,指导各级河湖长有针对性 巡河,提高河湖长履职效率。(广州市)

()强化公 众参与

1.招募“民间河长”,广纳四方力量,发动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热心 群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污水直排等问题的“随手 拍”活动,明确提供线索和查实问题的具体奖励标准,鼓励公众参与城市 水体管理,成为黑臭水体治理的“巡查员”“监督员”“联络员”。(广州市、福州市)
2.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党校、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进企 业”宣教活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形成各界护水合 力,大力开展生动活泼的志愿服务行动。(九江市)
3.制定排水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创建有奖举报小程序,鼓励群众 投诉身边的违规排水行为。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 300 元;被举报人因被举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受到罚款类行政处罚 或其他行政类处罚的,举报人可获得最低 5000 元、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广州市 )

善管网 建设和质 量保障机

(十一 )对城 市污水管网 建设改造项 目优化审批 流程

1.市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简化雨污分流改造、截污纳管等改造项目审 批流程。从项目编码报件、施工依据简化、报批手续减免等多方面优化项 目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准许免于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 和施工许可等手续,推动项目加快落地。(漳州市)
2.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豁免清单制度,将排水管网改造类项目 纳入豁免范围。一是规划设计方案 (含管线综合方案) 审查时限计入工程 规划许可审批时限,实行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推 行“综合测绘”,实行“联合验收”,减少办理不同审批事项过程中重复测绘、监管部门分头验收的情形。(武汉市)

(十二)加强 管网建设改 造质量监管

1.开展管网施工工程质量飞行检测工作,严格把控管材质量,对原材 料、 中间产品、工程实体等进行不定期、不打招呼随机抽样检测,并通报 检测结果,对于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深圳市)
2.将无线射频电子芯片与物联网技术应用于混凝土管质量监管,建立 电子芯片读写系统与混凝土管质量监管系统对接的相关制度,形成监管链 条。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施工人员读取电子芯片中混凝土管唯一性信息, 并实时上传到监管系统,实现混凝土管在施工过程数据的实时上传,监管 系统可及时获得在建工程的混凝土管使用批次、使用数量、使用地点等情 况,并实时掌握工程施工进度等信息。采用数据仓库技术,将混凝土管质 量监管系统与已建成的质量检测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时获取工程所使用 混凝土管质量检测数据,分析正在施工工程的质量状况,有效防止假冒伪 劣、不合格的混凝土管用于施工。(广州市)
3.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项目质量管理, 对新改建排水管网的设计方案审核、施工技术交底、管材抽样送检、管道 闭水试验和管道闭路电视 (CCTV) 、潜望镜 (QV) 内窥检测验收等环节全流程监管。( 苏州市、重庆市)
4.城市人民政府出台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线 工程移交强制性执行内窥检测制度,明确凡内窥检测不合格的排水工程,一律不得移交。(济南市)

化监督 考核

(十三)部门 协调治理城 市黑臭水体, 强化监督考 核

1.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办出台文件,明确各部门职责,特别是生态 环境、农业农村、工业、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等主要部门在水环境 治理方面的职责,并明确绩效考核要求,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广州市 )
2. 由市纪委监委或河长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 周不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建立“ 日交办,旬跟踪,月销账”机制,重点抽查河道管养情况和河长、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广州市、福州市)

(十四)多部 门联动执法, 强化沿街商 户排水管理

1.建立排水许可、排污许可信息共享机制,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 部门每季度共享许可发放、执法及监管情况。(莆田市)
2.对沿街沿河商户,逐门逐户开展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问题整治工作。 排水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和设计单位等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统筹落实, 采用“五步工作法”(摸底排查和宣传教育、入户设计、商定方案、快速施 工、核发排水许可),“一户一策”制定方案,确保污水接入市政管网。( 苏州市 )
3.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包文明劝导、包市容秩序、包环境卫生) 等 制度,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强化对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污水排放监管执法, 同时,指导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疏堵结合”解决污水直排雨水篦子的问题。(宿州市、苏州市 )

(十五)开展 污水处理提 质增效工作 示范,强化监
督考评

1.出台省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评价验收办法等文件,对城市开 展评估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江苏省)
2.开展省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评选,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为全省其他城市开展工作提供经验借鉴。(江苏省、江西省)

强科技 支撑

(十六)动态 更新污水管 网地理信息 系统 ( GIS ), 提升管网运 行维护信息 化水平

1.全面排查市政和小区排水管网、泵站等设施,实现污水干线、支线、 毛细管线和小区管线的排查全覆盖,构建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GIS) ,并形 成明确的动态更新机制。针对存量设施,结合日常巡检,建立 5 年为一个 周期的排水管网动态排查制度,每年完成20%的管网排查,5 年完成一轮次 排查,并对发现的管道结构性状况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更新管网信息。针 对新建设施,在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时, 由排水管理 GIS 平台维护单位将竣 工管线数据进行更新。(成都市、南宁市)
2.开发城市排水管网养护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 (APP) ,一线运维人员
可通过 APP 实时查询所在位置排水设施数据、 图纸等基础信息,经与实际 排水设施情况核查比对,可快速完成地下管线情况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 问题,可及时通过 APP 修正“管网运行图”,再由专业技术单位对管网数据 更新,实现排水管网 GIS 数据动态更新和维护。(广州市)
3.发放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时,利用 GIS 明确污水接入管网位置、 高程,提高排水许可发放和管理的效率,并将排水户主要信息及许可内容 同步录入 GIS,便于日后查询和监管。(无锡市)
4.开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的水量监测工作,在关键点位的污水管 道检查井安装水量、水位监测设备,监测污水水量变化情况,及时预警管道运行异常状况及雨污混流等问题,并将数据结果更新至 GIS。(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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